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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汇云南”计划申报
申报时间: - 受理部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依法在省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交流能力的独立法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设立的创新主体。 2. 能为外籍人才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协助安排好生活,全力保障来滇人员安全。 3. 能够协助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和保险等相关手续。 4. 能够指定相应部门统筹负责本单位申报、管理、服务等事宜。 5. 按时按要求开展中期评估与验收结题工作。 (二)其他要求 1. 接收青年科学家的创新主体,以具备良好科研能力和环境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主。 2. 接收青年企业家的创新主体,以具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人才能力及提供国际化创新创业服务,帮助青年企业家招募国内同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等条件,经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业服务机构为主。 3. 开展青年技术人才培训的创新主体,以具备培养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经验和传授先进适用技术能力,拥有良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师资力量和满足培训需要的设施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主。 4. 提供的工作岗位不涉密,且不能为学历教育;从事创新创业行业领域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参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执行。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请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认真组织各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116.52.249.142)在线申报,项目类别选择重点研发计划—“智汇云南”计划专项。填写《“智汇云南”计划—青年科学家、青年企业家申请书》、《“智汇云南”计划—培训班项目申请书》须用中文填写,在中国开展研究或培训的内容和计划等内容填写务必详尽,上传的附件材料是外文撰写的,须附中文翻译。
项目来源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智汇云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科合发〔2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