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5 关键字: 阅读次数:21

摘要:

中山科发〔2021〕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8号)和《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54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包含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和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补助两个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专题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布获得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中山市企业,且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山市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相关企业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pro.zskj.gov.cn)进行申请。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初审。各镇街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提交纸质材料。镇区和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所有附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C16)(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企业可关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选择市科技局预约取号。

  (四)实地核查。市科技局会同镇区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

  (二)诚信保证书;

  (三)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或者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科技人员花名册;

  (五)企业开户许可证。

  四、系统操作流程

  企业登录一体化系统业务管理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

  镇街和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

  六、其他事项

  最终补助名单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公布的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为准。

  专题二: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补助

  一、申报对象

  中山市获得2020年度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公示的第一完成单位,且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山市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一)下载表格线下填写。下载本通知附件2“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补助资金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资料。

  (二) 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及所有附件资料列印装订(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地址:东区松苑路一号市政府大院737室)。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开户许可证。 

  四、申报时间

  纸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 

  五、其他事项

  最终补助名单以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励通报文件的获奖名单为准。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徐畅、卢瑞强

  联系电话:88303920。

  附件:1.诚信保证书(模板)

        2.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补助资金申请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诚信保证书(高企认定补助).doc

附件2: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配套补助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