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科协、各学会(协会)、科普教育基地:
根据工作需要,区科协对《深圳市宝安区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深宝科协〔2016〕7号)进行修订。《深圳市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使用管理修订办法》已经区科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使用管理修订办法
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