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编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

发布日期:2020-12-02 关键字: 阅读次数:15

摘要:

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编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02 10:05来源:成果与创新科
责任编辑: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阅读量: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材料编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高企中介”)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不断提升全市高企申报认定通过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企中介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从事高企申报材料编写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二、备案材料清单

(一)2021年度宜昌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编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或租赁);

(四)2020年税务部门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

(五)2020年申报的高企清单及合同复印件(可自行屏蔽商业机密、价格等敏感信息);

(六)与县市区、宜昌高新区科技部门签订的合作协议(选)。

三、备案要求

(一)高企中介实行自愿备案并接受本市各级科技部门业务指导

(二)每年更新公布备案的高企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业绩情况及相关中介机构在诚信、培训、服务等方面的负面情况

)请拟申请备案的高企中介于1210日前将备案材料报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局成果与创新科);

)高企中介备案材料及附件一式一份。上报材料均须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承诺材料真实性。

附件:2021年度宜昌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编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宜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