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关键字: 阅读次数:13

摘要:

 

各县(区)科技局,抚州高新区经科局,东临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落实《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文件战略目标,拟组建一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创新团队,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全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抚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抚科计字〔202011号)《抚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抚科计字〔2017〕3号)《抚州市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抚科办发〔2018〕14号)《抚州市优势科技创新团队认定管理办法》(抚科计字〔2017〕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抚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符合管理办法相应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和管理水平具有一支技术水平高、产业化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保证项目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求。

(三)单位及参与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不予受理情况:

1.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予受理。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研发经费支出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其他企业以企业研发辅助账为依据。

2.对承担了2015年(含)以来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完成验收(结题)申报单位不予受理。

3.对违犯国家政策和法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社会信用不良被公开曝光的、未通过环评审批的申报单位不予受理。

4.申报单位已获批市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和创新团队不得再次申报;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各类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并出具《诚信承诺书》。将申请书、《诚信承诺书》及其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一并报送到相应的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报请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二)初审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材料真实性和申报单位(含负责人)的诚信行为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严格把关,在申报书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抚州市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必须加盖公章,一式2份)和各申报单位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三)审核受理。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创新团队进行形式审核受理

四、有关事项

(一)资料下载。

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创新团队申请书、诚信承诺书、《抚州市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请到抚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网址/。

(二)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202011月26日-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科技项目科

受理地址:抚州市规划展示馆9楼965

联 系 人:王志强、李国辉 8213776

电子邮箱:fzkjxm@163.com

(三)申报咨询。

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团队:张吟、徐亮 8233227

众创空间:罗利民 8230227

星创天地:刘浩、章伟8210306

 

 

                     抚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