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9 关键字: 阅读次数:16

摘要: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富山工业园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珠工信〔2019〕213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2020〕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淘汰类和落后产能类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以及“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http://data.gdgov.cn)为“差”的企业不予支持。2021年市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支持内容、方式及额度

  (一)支持内容。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2019年完工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最高补贴至项目新设备购置额的20%,单个项目市级资金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对 2020年完工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市级资金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入库要求

  1.项目设备投资未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

  2.项目在2019 年9月1 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

  3.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5.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6.项目达到完工评价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封面目录(见附件1);

  (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

  (三)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2);

  (四)由工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五)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工信或统计部门申请出具);

  (六)工商营业执照;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八)真实性负责声明(见附件4);

  (九)对购置的设备,提供购置设备清单(含计划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及价格等)、设备发票、支付凭证、设备及铭牌照片、购置合同等(按照合同顺序排列),并填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5);

  (十)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见附件6);

  (十一)近三年企业获得各级工信类专项资金扶持情况和申报项目设备投资获得工信类扶持资金情况的说明。

  五、申报程序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7月2日-7月16日之间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 (http://202.105.183.150/egrantweb)进行申报,并按申报通知要求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需带水印、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完工评价材料(参照附件7、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及所有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分别交至项目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科405室。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负责,于7月27日前将项目推荐表(附件8)报送至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科。

  (二)申报企业要诚信申报,对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还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依法依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做好项目申报辅导,我局定于6月29日、6月30日15:00在我局401会议室(康宁路66号)举行现场辅导会,欢迎各企业积极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

            2.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

            3. 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

            4.真实性负责声明

            5.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设备购   置明细表

            6.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7.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   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号)   

            8. 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推荐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韦昕宇、柯雯,联系电话:2213921、2139892)



附件:

1.附件1: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doc

2.附件2: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doc

3.附件3: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xls

4.附件4:真实性负责声明.doc

5.附件5: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6.附件6: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doc

7.附件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8.附件8:2021年珠海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