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领域及时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8 关键字: 阅读次数:13

摘要:

洪科字〔2020〕68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及时褒奖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先进典型,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实行及时奖励制度激励担当作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92号)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及时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20〕109号)精神,布置开展我市2020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领域及时奖励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评选对象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评选范围从全市截至2020年4月30日已完成的工作项目中产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以工作实绩为导向,突出“先进性、典型性、时效性、示范性”的特点,鼓励创新、突出时效。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在推进落实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政策措施以及破解困难问题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及时奖励。

1.具备先进性,有重大创新和显著特色,工作位于前列、可作表率,带动效应特别明显的。

2.具备典型性,代表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领域或科技发展工作的突出业绩,能够反映当前全市最高水平或最好成绩的。

3.具备时效性,在全省、全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活动,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

4.具备示范性,在基层一线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平凡岗位干出不平凡业绩,得到群众公认,具有明显示范效应的。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根据推荐资格条件向南昌市科技局进行推荐申报。其中,县(区)有关部门应报当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后,统一以县(区)政府(管委会)名义报市科技局;市直各部门报分管市领导签批后报市科技局

(二)材料初评

市科技局梳理各单位申报材料后,对照筛选原则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提出适当推荐项目并排序交市人社局。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把握评选导向。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切实把握及时奖励评选导向,重在发现典型、奖励典型,重在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严格评选标准,始终以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突出实绩实效,推荐、选树真正经得起检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走前列、树标杆的典型。对标奖励条件,不搞普惠,对达不到评选标准的,不得申报。

(三)把握时间节点。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及时奖励申报实行日常性申报,市科技局推荐的奖励项目可随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人: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赵晨

联系电话:83884250

箱:158242256@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领域及时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洪科字〔2020〕68号)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