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9 关键字: 阅读次数:14

摘要: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服务业字〔2019〕221号)精神,经与市财政局商议研究,决定开展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75万元(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事项)。其中:电商切块资金115万元、支持2019年全国首批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460万元。

二、项目申报

(一)电商切块资金项目(115万元)

1.支持市2019年赣南脐橙网络博览会营销峰会系列活动项目1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6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策划组织、营销推广、配套工作等事项补助。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活动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由市商务局商市财政局审定1个项目予以扶持。

2.支持“十三五”深度贫困村(省级以上)电商产业发展项目4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电商人才培养、电商品牌培育和电商站点建设及电商营销等事项补助。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活动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财政局初审推荐,经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后,择优确定4个项目予以扶持。

3.支持全市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项目1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产品网络促销、品牌培育等事项补助。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活动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财政局初审推荐,经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后,择优确定1个项目予以扶持。

4.支持全市家具产业博览会项目1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产品网络促销活动等事项补助。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活动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财政局初审推荐,经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后,择优确定1个项目予以扶持。

5.支持市县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开展网络营销项目1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产品网络促销和重大宣传推广活动等事项补助。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活动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财政局初审推荐,经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后,择优确定1个项目予以扶持。

(二)2019年首批全国城乡高效配送试点项目(460万元)

1.全市评选开展面向城乡连锁门店、社区店和农村商贸超市集中配送模式项目1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80万元。申报该项目需符合《赣州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纳入物流统计监测的重点商贸物流企业优先。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重点企业(单位)实施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市商务局通过竞争性评审后,择优确定1个项目予以扶持。

2.全市评选面向大型商品市场共同配送模式项目1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80万元。申报该项目需符合《赣州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纳入物流统计监测的重点商贸物流企业优先。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重点企业(单位)实施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市商务局通过竞争性评审后,择优确定1个项目予以扶持。

3.全市评选开展县级物流中心试点项目2个,每个支持资金80万元。申报该项目需符合《赣州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面积在200亩以上的重点商贸物流园区(不包括主要用于商业地产开发的园区),尚在规划中的商贸物流园区原则上不支持,对产权不明确和存在其他纠纷的商贸物流园区一律不予支持,纳入物流统计监测的重点商贸物流企业优先。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重点企业(单位)实施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市商务局通过竞争性评审后,择优确定2个项目予以扶持。

  4.全市评选无人机配送信息化提升项目1个,支持资金80万元。申报该项目需符合《赣州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国家正式授牌开展无人机配送业务的企业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重点企业(单位)实施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市商务局通过竞争性评审后,择优确定1个项目予以扶持。

5.支持于都县、全南县电子商务与快递集中配送项目2个,每个支持资金30万元。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重点企业(单位)实施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

三、项目评审

  1.申请对象须在江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省内相关事业单位及行业组织,运营、管理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近两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2.对于所有申报项目由市商务局牵头开展竞争性评审。确定项目后,并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

  四、资金下达

对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下达补助资金。

五、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

(一)电商切块资金项目

各县(市、区)项目申报单位要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局初审推荐,经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并经公示后,由财政部门将项目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申报单位。市本级项目单位按照相应程序,经评审公示后,由商务部门将项目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申报单位。

(二)支持2019年首批全国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项目

 1.确定方案。各县(市、区)项目申报单位要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局初审推荐,市商务局商、市财政局复审筛选确定我市落实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事项支持的项目,制定实施方案下发至有关县(区),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2.项目建设。相关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或试点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建设内容和标准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需调整项目的,需中止原项目后,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上报市商务局批复同意后,报省商务、财政厅备案。

3.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单位或试点企业在项目试点任务完成后,向属地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局提出项目审核申请,县级提供项目审核材料需包括项目审核申请、项目验收合格报告、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足额有效的税务发票、材料真实性证明、照片(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等。

4.绩效评价。项目完成验收后,相关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整体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于2020年6月底前上报市商务局。

申报材料要按照要求,应尽可能详细,并装订成项目申报书,于2020年3月11日前上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赣州市商务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