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13 关键字: 阅读次数:14

摘要: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通过此次公告,邀请社会公众参与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本专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

  (2)建设地点: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以下11个点: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信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寻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项目概要:本规划目标为至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乡村为8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1.5MW,日处理能力5700吨/天,年处理垃圾能力200.75万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达到70%,至203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达271.5MW,日处理能力13700吨/天,年处理垃圾能力492.75万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达到100%。在赣州全市范围内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个(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信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一期、二期工程、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投产),全部建成后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为13700t/d(近期5700t/d,远期8000t/d,已建并投产2000t/d)。

  二、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赣州市发改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游先生,0797-899190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雷先生,0791-86866577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信以及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及建议,电子邮件发送至414278490@qq.com,公参邮寄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908室。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个人和单位均可在自发布之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

                                                              规划实施单位:赣州市发改委

                                                                 时间: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