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我省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9 关键字: 阅读次数:18

摘要: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49号)要求,为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充实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高评委库质量,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科系列职改办”)决定对自科系列原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二、评委委员入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本学科(本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入库委员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

  (五)推荐的专家如同时被推荐到其它系列评委库的,推荐花名册中应备注“兼××系列评委库评委委员”。

  三、申报程序

  (一)审查推荐。入库委员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本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报市州职改办、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等人事(职改)部门。

  (二)考核汇总。市州职改办、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等人事(职改)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填写《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附Excel电子文档)报省自科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改办。

  (三)考察、遴选和审核。省自科系列职改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遴选和审核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

  四、征集时间

  本次公开征集截止日期:2019年8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 坚 0731—88988846 88988917

  邮 箱:hnskjtrcb@vip.163.com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1112室。

  附件:1、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

            2、自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