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兑现2018年度《关于促进LED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申报工作的...

发布日期:2019-07-16 关键字: 阅读次数:15

摘要:

洪工信发〔2019〕252号

各县区(开发区)工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LED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洪府发〔2018〕170号)精神,按照《<关于促进LED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实施细则》(洪工信发〔2019〕78号)文件要求,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LED产业发展奖励政策第三条、第四条的兑现工作,请各县区(开发区)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按期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政策支持对象:在南昌市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从事LED研发和制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为LED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

2.对同一项目,当年度获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给予支持。

3.政策支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4.申报材料要求真实有效。申报企业要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若核查到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获奖款项,列入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中介机构参与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受理其证明材料。

二、申报条款及申报材料

1.第三条区域布局:以高新区、经开区(临空开发区)为核心集聚区,以青山湖区、进贤县为重要集聚区,推动LED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对在核心集聚区和重要集聚区内建立的LED产业研发、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资金资助,全市年度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

(1)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简介;

(2)填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法定证照情况,并留存复印件;

(3)《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4)LED产业研发、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的投资立项文件复印件、评审验收报告及认定文件复印件;

(5)公共服务平台购买设备发票复印件。

2.第四条2018—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扶持本市LED企业的重要技术开发,其中4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硅衬底LED技术的优化和应用开发,1000万元优先用于扶持MO源的技术开发。

申报材料

(1)企业简介;

(2)填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法定证照情况,并留存复印件;

(3)《南昌市技术优化和应用开发项目扶持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

(4)硅衬底LED技术/MO源技术研发、应用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文件复印件;

(5)项目研发投入(包括人才团队引进费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原件,在现场勘验时要提供。)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工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有关企业,按照《<关于促进LED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实施细则》(洪工信发〔2019〕78号)要求,书面上报申报材料。实施细则文件及附件表格可在市工信局网站(http://gxw.nc.gov.cn)通知公告栏(2019.3.21)下载。

2.各县区(开发区)工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项目真实性、数据可靠性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及项目进行汇总,形成初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初审结果汇总表须共同加盖单位公章及审核人签字。

3.各县区(开发区)工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结果向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递交政策资金兑现的申请报告,并附初审结果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应由县区(开发区)工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申请报告、初审结果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四、评审工作程序

1.市工信局和市科技局组织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所涉及的研发、技术、设备和财务数据等进行评审,对评审不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2.评审意见经市工信局和市科技局讨论研究并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在市工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信局和市科技局联合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3.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抄告单或批复文件下达奖励兑现资金。

4.市工信局、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将适时对各县(区)、开发区兑现情况进行核查。若发现县(区)、开发区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问题,将追究其责任。

五、其他事项

请各县区(开发区)工信局(发改委、经发局)于8月9日前将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市工信局电子信息处,逾期不子受理。联系人:安静,联系电话:83884117。


附件:1.企业/公告服务机构申报表

2.南昌市LED技术优化和应用开发项目扶持资金申报书

3.初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