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4 关键字: 阅读次数:15

摘要: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为进一步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决定开展2019年度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阶段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对我市2017年、2018年省市两级公布的19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包括创建、培育,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评估。

  二、评估主要内容

  1.总体建设成效。包括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持续发展能力,领导重视情况,管理运行体制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经费投入、使用及管理等。

  2.产业促进发展进步指标。产业集群生产总值、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产业集群生产总值占区县(市)生产总值比重,产业集群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等。

  4.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围绕创意设计体系建设、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建设等9大体系建设情况。

  三、评估方法

  评估根据《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采用单位自评、专家评估、实地考察等方式,综合评估。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7月18前完成自评估报告和2018年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绩效自评表,并提交相关依据附件。

  2.现场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参加评估综合体提前做好准备。

  3.填报资料和汇报情况要真实可靠,并附支撑依据,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估资格,不予后续支持。

  4.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附件材料通过“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进行在线填报上传,并装订打印1份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二楼大厅)。

  联系:市科技局 89187178,89186832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87910894

附件1. 2018年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2. 列入评估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名单.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