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肇庆新区发展规划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发展规划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发改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66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我市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我市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到人,各地各部门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于2019年2月12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科)。
各地各部门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请同步填报工作台账),各相关配合部门将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报送各牵头部门,请各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于2019年2月18日前、6月30日前(提供半年情况)和11月30日前(提供全年情况)分别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zqsjgk@126.com。《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台账》电子版请上公共邮箱(fgjjfk@126.com,密码:2905312)下载。
附件:1、《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台账》
2、《广东省发展和发改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6636号)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 1月29日
(联系人:何小凤,电话/传真: 290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