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储备粮动态承储计划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6 关键字: 阅读次数:18

摘要:

各县(区)粮食局、仲恺高新区科创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确保2019年市级储备粮任务分配工作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省粮食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惠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惠府令第80号)相关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储备粮61029吨(具体品种为稻谷、玉米、大米)动态储备承储计划综合评审工作。现将综合评审申请书纲要范本(附件1)和综合评审工作规则(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协助做好2019年市级储备粮动态承储计划综合评审工作,并督促辖区内符合要求且有意向参与动态储备承储计划综合评审的单位,按申请书纲要范本和综合评审工作规则要求制作申请书文本,及时向市局申报,并就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综合评审对象

综合评审的申报单位必须是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纳入惠州市内粮食流通统计范畴、合法存续的市直国有粮食企业或内资非国有粮食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综合评审工作结束前,未受到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明令通报,无违反储备粮收储管理、财务管理、轮换管理等规定行为,且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书送达时间

各县(区)申请单位的申请书文本须经本县(区)粮食主管部门审核,文本必须完整、规范、装订整齐,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于2018年11月23日17时前专人送达,送达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209房(市粮食局调控财会科)。申请书文本及《惠州市市级储备粮动态储备承储计划综合评审评分表》可在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jhj.huizhou.gov.cn/)、惠州市粮油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hzlx.org/)下载。

附件1:2019年市级储备粮承储计划综合评审申请书纲要范本

附件2:2019年市级储备粮承储计划综合评审规则(试行)

 

 

惠州市粮食局        

2018年11月16日     

 

(联系人:邱阳,联系电话:0752-2890863)

责任编辑:惠州市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