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2号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9 关键字: 阅读次数:16

摘要: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3年第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2018年第12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1),明确了2019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为有效组织我市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最终用户的申请,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需按照深圳市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要求制作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要求申请材料齐备、整洁,装订成册);

  2.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纸质版4份;

  3.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电子版1份(光盘刻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请于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30日送到我委经办处室(市民中心C3093室)审核后,再送我委秘书处(市民中心C3078室)收文,如有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0755-88127382。

  附件:

  1.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2号公告

  2.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模板)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
  • 附件1.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2号公告.zip
    附件2.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