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经信委(局),有关重点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向纵深延伸,大力提升全省工业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省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省经信委定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9时,举办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专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地点
省主活动场所设在武汉电信会议中心三楼华夏厅,各市(州)、县(市、区)设分活动场所。
二、活动内容
观看警示教育片,专家授课,安排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参加活动人员
(一)省主活动场所:省经信委分管领导同志,省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同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
(二)市、县分活动场所:各市(州)、县(市、区)经信委(局)分管领导同志,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委(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负责同志,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活动人员范围比照省主活动场所确定);以及10家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请各市县经信委局分别确定企业名单并负责通知企业参加本级活动)。
四、有关事项
(一)省主活动场所会务由省经信委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小企业发展处负责,各市、县分活动场所会务由各地经信委(局)负责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并落实,通讯费用由省统一支付。
(二)省经信委负责落实省主活动场所参加活动人员;13个市州经信委负责将本《通知》通知到所辖县(市、区)经信局;各市、县经信委(局)负责落实分活动场所参加活动人员。各参加活动人员于6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时45分前就座完毕。
(三)省经信委负责邀请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报道。
(四)各市、县分活动场所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及会务联系人),由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负责本辖区名单汇总(县经信局报市经信委)并于6月20日中午12时前将电子版报送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
联系人:梁建新
电 话 :027—87814061 13006321789
邮 箱 :1837994763@qq.com
附件:1.省主活动场所参加活动单位及处室名单
2.分活动场所布置及相关要求
3 .参加培训活动回执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省主活动场所参加活动单位及处室名单
省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防科工办
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处室:中小企业发展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和技术改造处、产业政策处、科学技术处、经济运行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县域经济处、机械汽车处、重化产业处、禁化武办、轻工纺织产业处、医药产业处、电子信息产业处、信息化推进处、人事处、机关党委以及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附件2
分活动场所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分活动场所不设主席台,请参加活动人员在会场集中,整齐就座,领导同志在前排中间就座,参加活动人员请于6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时45分前就座完毕。
二、分活动场所不悬挂会标。
三、分活动场所摆放座签,尺寸适中,红底黑字,方正小标宋字体。桌面不摆放矿泉水,桌面和地面不摆放花草绿植、不摆放本地铭牌。
四、培训活动期间,请参加活动人员关闭手机,勿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五、请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电视电话培训活动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调试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万无一失。
六、各分活动场所请于6月20日(星期三)下午17时前布置完毕。
附件3
参加培训活动回执
单位: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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