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17年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7 关键字: 阅读次数:18

摘要:
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组织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江门市达能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17年...

 

江知〔2017〕40号

各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组织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江门市达能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17年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指导,重点扶持和帮助企业深化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本地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并协助我局加强对示范企业扶持资金的使用监督。

二、被认定的企业须与我局签订资金使用合同书(附件2),并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单位盖章,一式4份)送交我局知识产权管理科。各示范企业要合理使用扶持资金,保证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要全面地、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注重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和运用工作,并将其与企业的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增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推动企业发展。

 

江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1日

 

(联系人:胡沛良,联系电话:3105320)

 
   

附件:

附件1:2017年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2: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扶持资金使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