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桂林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6 关键字: 阅读次数:14

摘要: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拟依照《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对我市2016年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

各相关高新技术企业: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拟依照《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对我市2016年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根据《实施办法》及操作指南的内容及要求,现请相关企业提出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对我市2016年通过认定的41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其中对首次通过认定的给予10万元/家的奖补,对重新获得认定的给予5万元/家的奖补),企业清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桂林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并签字盖章(账户名称必须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上的企业名称一致,企业变更名称的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详见附件2;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2016年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

  2017年11月2日前。

  四、其他有关事宜

  请申报单位准备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gxk@sina.com。联系人:周沛,电话:0773-2825452;地址:桂林市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技局205室。

  附件:1.桂林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清单;

  2.桂林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