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17年度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6 关键字: 阅读次数:15

摘要:
为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引导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根据《长沙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发改〔2017〕324号)的要求...

各区县(市)发改局、现代服务业办,各国家级园区服务业牵头单位:

为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引导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根据《长沙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发改〔2017〕324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度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工作。现就示范集聚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根据国家、省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方向、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实际情况及加快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此次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的申报重点方向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现代金融、会议展览、科技研发、现代物流、信息消费、商贸商务、服务外包、检验检测、文化创意、健康养老、旅游休闲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等。

(二)主导产业鲜明,功能定位合理,发展目标明确。示范集聚区内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达10亿元以上,有5家以上主导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有1家以上全市行业内规模技术水平领先的骨干企业。

(三)有相对健全的管理机构,有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有较为明确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建设发展规划,有科学的统计核算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等,申报名称须反映区内主导产业特色,符合服务业分类规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每个区县(市)原则上推荐上报数量不超过2个(包括省级园区),每个国家级园区原则上推荐上报数量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集聚区所在区县(市)服务业牵头单位和发改部门联合(国家级产业园区服务业牵头单位)推荐申报文件和真实性承诺函;《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申报表》(见附件);示范集聚区创建工作方案;示范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区域范围、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保障措施等);依法批准的用地审批文件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入驻企业目录及企业营业(销售)收入、税收等与创建条件有关的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管理机构情况;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

1、公开申报

符合条件的示范集聚区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各区县(市)服务业牵头单位和发改部门、国家级园区服务业牵头单位向市发改委进行申报。

2、区县(市)、园区初审

各区县(市)服务业牵头单位和发改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包括所在地省级园区)市级示范集聚区审核、推荐,省级园区服务业牵头单位积极配合;各国家级园区服务业牵头单位负责本园区内市级示范集聚区审核、推荐。重点审查申报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并对集聚区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集聚区出具审查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区县市由各服务业牵头单位和发改部门联合行文)上报,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发改委,同时报送电子版。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3、部门复审

市发改委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已通过初审的示范集聚区进行复核。

4、专家评审

市发改委按照《长沙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以及实地考察,提出审核评定意见。

5、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通过专家审核评定的示范集聚区名单先提交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6、媒体公示

按程序对经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的示范集聚区名单在有关媒体上公示。

7、公布及授牌

市发改委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示范集聚区发文公布,并授予“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标牌。

(四)其他要求

开展示范集聚区申报工作,是创建培育一批对全市乃至全省服务业发展有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且产业特点鲜明的集聚区,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同时,根据湖南省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相关规定,申报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必须是已认定的市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请各有关部门根据《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创建办法(试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遴选,宁缺毋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

四、联系方式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changsha.gov.cn)下载。

市发改委联系人:汤素花,联系电话:0731-88665545, 电子邮箱:fgwscc@163.com,地址:长沙市政府大楼一办848房。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

 

附件下载:
《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