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关键字: 阅读次数:15

摘要: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市发改委政务公开

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2017年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娄办发﹝2017﹞1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7年娄底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娄政办函﹝2017﹞66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娄底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娄政办函﹝2017﹞67号)要求,在我委4月20日制定《关于娄底市发改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2017年娄底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娄底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逐项逐条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进全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任务安排

(一)公开重大政策信息。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草案、重大专项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政策等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委网站公布、政策解读等方式,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科室(单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委网站和有关媒体发布。(责任科室:综合科、发展规划科、改革科、重点办等相关科室)

(二)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国家、省、市降成本有关政策措施及相关信息。(责任单位:优化办、收费科、服价科、商价科等)公开价格收费信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在委门户网站公示并完善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并实时更新。(责任科室:收费科、商价科、服价科等)。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责任科室:投资评审中心、节能监察中心)

(三)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除涉密事项外,重点围绕交通、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易地扶贫搬迁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公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审批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责任科室:行审科负责审批公开,业务科室负责其他项目信息公开)

(四)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PPP项目推进情况、PPP项目库、PPP专家库等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责任科室:重点办、投资科等相关业务科室)

(五)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放”,就是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形式,推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领域减少核准、前置、报建、环节,价格领域减少政府定价范围。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委网站集中发布等方式,公开简政放权信息。(责任科室:法规科、行审科)“管”,就是投资领域,实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全部纳入到平台办理,做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 价格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与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结合起来,形成综合监管。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委网站集中发布等方式,公开监管信息。(责任科室:投资科、行审科、市价监局)“服”,就是优化服务围绕“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公开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政务服务信息,落实电子监察措施,变审批服务。(责任科室:行审科、法规科、优化办)

(六)公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市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及时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责任科室:价格监测科、商价科)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责任科室:农经科)

(七)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及时发布各级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措施,公开全市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责任科室:工基科)

(八)公开医疗服务价格信息。以设区的市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责任科室:服价科)

    (九)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细化公开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项目建设计划和任务完成进度、安置政策和办法等信息。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房源情况、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责任科室:投资科)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责任科室:地区科)

    (十)公开信用信息。加快推进娄底市信用体系平台建设,通过“信用娄底”网站及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汇集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各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增强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依法公开委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按照湘发改财金〔2016〕69号文件精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责任科室:服务业科)

   (十一)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信息。对涉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主办件、分办件复文,除涉密的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门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主办件、分办件复文,可采用摘要的方式公开。建议和提案主办件、分办件复文应在答复建议提案提出人后1个月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委网站上集中公开。(责任科室:法规科)

(十二)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建立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除涉密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布的情形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委网站主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行政违法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并公开裁量范围、种类、条件和幅度。(责任科室:市价检局、娄星价检局、法规科)

(十三)公开内部事务信息。完善内部事务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机制。组织人事方面,公开单位简介、领导介绍、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重点公开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信息;(责任单位:人事科)财务管理方面,每年按市财政要求在委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年度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责任单位:办公室、市价监局、市价调办、市价格论证中心、娄星价监局)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重点公开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及竣工验收、决算等信息;行政事务管理方面,重点公开国有资产处置、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办公设备和物品购置等信息。(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十四)公开价格举报投诉、信箱办理情况。推进委网站公开信箱群众来信内容、办理过程和结果网上公开。及时公开群众来信受理量、办理量、满意率等统计情况。通过12358价格举报系统进行接收、办理、反馈价格举报、价格投诉和价格政策咨询,督促督办价格举报案件,统计分析价格执法形势,发布价格举报信息和公开典型案例。(责任科室: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市价检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属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委办公室,负责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本科室(单位)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委网站固定栏目予以公布,着力解决信息不发布、不及时发布或在考核前集中发布等问题完善依申请公开规定。指定专人定期查询流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确保公民在线申请、在线查询政府信息及时得到回应。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同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依据,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

    (三)妥善处置政务舆情。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我委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委网站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互享与融合,完善网站栏目设置,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委网站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积极推进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加强手机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和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