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园区: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组织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文档)报我局生产服务业科。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
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余伟基,电话:2250679,邮箱:mzscfw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