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30 关键字: 阅读次数:16

摘要: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47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省经信委将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47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省经信委将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获得示范资格的单位择优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请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申报表和申报书。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形成书面推荐意见连同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附电子文档)于10月23日前上报我局生产服务业科。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甄翠艳,电话:3279836,传真:3351148)
附件下载:粤经信生产函[2017]47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附件1: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