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宜昌市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关键字: 阅读次数:13

摘要:
为全面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发挥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各县市区科技(创)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发挥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拟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与对象

  1、重点支持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含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

  2、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试点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方式及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式

  主要对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扩大产能、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项目的前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在宜昌境内登记注册、税务关系在宜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的企业;

  3、企业近三年内新增获得至少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1项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或参与至少1项行业标准制定。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5、企业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有以下情况的企业不能申报:

  1、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企业;

  2、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两次以上科技项目支持,还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三次以上科技项目支持,还未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

  3、本年度已申报其他市级科技项目的企业。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宜昌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报送到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创局。

  2、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创局认真对项目进行初审筛选、汇总,并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至市科技局。未经联合行文推荐的项目,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3、企业申报的项目经由当地科技、财政部门推荐后,由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并会同财政局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会商确定拟立项的项目并进行公示,最后行文立项。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五份,于2017年10月20日前送达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现代服务业)申报表.doc

附件3:项目申报书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4:项目申报书报告编写提纲(现代服务业).doc

附件5:2018年度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