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广清园科创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7〕12号)、《关于2017年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申报、评价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文件一式1份)报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
联系人:郑永业 联系电话3360585
附件:《关于2017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