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杭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投融资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6 关键字: 阅读次数:14

摘要:
根据《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杭科高〔2016〕1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征集2017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投融资补助

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科技局、城西科创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杭科高〔2016〕1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征集2017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投融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年度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的市级科技孵化器;被投企业须已在市科委孵化企业备案平台备案;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7月31日融资成功的项目。

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在孵期间获得天使轮(或者A轮融资)的项目。(同一在孵企业完成同一轮融资,只能从一家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申请一次融资补助)。

二、征集条件

1.所孵化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机构资质认定材料(例如发改委或证监会备案文件等)。

2.创业投资机构(出资收购企业)与被投(收购)企业其他股东或合作方签订的投资协议首页和尾页盖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孵化协议合作协议。(扫描后在孵化平台上备案)

3.资金到位证明材料:

(1) 投资款到账银行对账凭证及财务凭证原件、复印件(被投企业投资款到账日期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的3个月以上);

(2) 被投企业(即所孵化的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及历次章程修正案;

(3) 被投企业收到投资款时点上一月度及次月开始连续三个月的纳税登记财务报表;

(4)被投企业投资款到账日期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的3个月以上;

(5)孵化器出具承诺书,承诺其所孵化的企业自财政补助资金到帐后的6个月内原有投资机构不退出被投企业。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5份。

三、申报和受理

1.申报要求。企业申请材料经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后上报至受理部门。

2.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

3.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办公室:沈吉英 电话:87025452

市科委高新处:潘学冬  电话:87060184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