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征集2017年天津市轨道交通科技重大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5 关键字: 阅读次数:20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轨道交通产业科技加快发展,按照《天津市轨道交通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布局,现发布《2017年天津市轨道交通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

  方向一:高端或新型轨道交通运载工具及其配套核心零部件

  1.新能源空铁技术

  支持空铁轨道系统研究,包括:车身系统、牵引系统、信号系统等关键部件研制,制定全套空铁轨道系统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空铁运行最高速度达到60Km/h、平均启动(0-30Km/h)加速度和紧急制动减速度均达到1m/s2。项目完成时,实现通车运行,自主知识产权新增8-10项,企业新增经济效益1亿元以上,培育杀手锏产品。

  2.高速客车专用电缆

  通过对材料配方及加工方式的研究,支持研制满足运行时速400公里及以上要求的高速客车专用电缆,攻克低烟(透光率≥70%)、无卤(卤含量≤0.5%)、阻燃(C类成束燃烧)、环保、无毒(毒性指数≤3)的小尺寸、轻量化电缆研发技术,电缆耐磨性≥1000次,正常工作寿命≥30年。项目完成时,实现产品产业化,自主知识产权新增3项以上,企业新增经济效益2000万元以上。

  方向二:新型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艺或核心装备研发

  3. 高速客运无砟轨道板及其智能化成套装备

  开展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客运无砟轨道板的金属材料、结构、智能化成套生产装备等技术研发,构建专业实验台,支持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客运无砟轨道板产业化,并实现可移动现场制备,提高高速客运铁路铺轨效率10%、轨道板制备人员减少80%、半成品占压降低50%。项目完成时,实现产品产业化,自主知识产权新增5项以上,企业新增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培育杀手锏产品。

  4.富水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建造核心设备及关键建造技术

  开展富水地区超大、超深地铁枢纽车站建造技术研究,实现3线及以上换乘;超长隧道施工综合技术研究,盾构区间长度超过2000米;新型减震降噪地铁轨道浮置板研发与应用,技术参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尺寸要求达到2米×3米以上;矩形、椭圆形、圆形等不同断面形式盾构机、顶管机的研究与制造,空间截面尺寸达到国际领先;BIM技术在轨道交通行业设计、施工等工程中的创新应用。项目完成时,实现工程化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增5项以上,企业新增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培育杀手锏产品。

  5.基于复杂环境的拼装式地铁桥梁合理构造形式与施工技术

  开展沿海软弱富水地层城市整体装配式综合管廊、预制装配式地铁车站拼装构建及施工技术研究、500米以上悬索桥建造技术研究等复杂环境下地铁装配式车站快速施工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完成时,实现工程化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增5项以上,企业新增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培育杀手锏产品。

  方向三:轨道交通运输组织控制、检测技术

  6.基于云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智能综合监控系统

  结合轨道交通的应用特点,采用基于云的分布式计算和远端数据备份技术,实现综合监控系统的智能预警和智能决策功能,将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在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实现轨道交通关键装备全生命周期监测,建设基于云技术的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综合监控系统。在一体化软件平台上实现电力监控、环境与设备监控、火灾报警等功能,并与信号系统、列控系统互联,采用虚拟化和网络化技术实现跨硬件平台和操作系统的软件平台,支持IEC61850国际标准的互操作应用。项目完成时,实现示范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增5项以上,企业新增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

  7.城市轨道交通轮轨运维检测技术

  利用实时动态轮轨作用力检测技术,研究开发地铁轮对径向偏差动态识别系统、检测数据实时传输、预知轮对状态、诊断轮对径向偏差,系统响应速度在5毫秒以内,车辆运行速度在40-80Km/h时车轮径向摩擦伤害识别精度达到2mm,具备实时报警功能;监测轨道车辆运营过程中安全、状态、参数等关键环节,并实现实时报警。项目完成时,实现示范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增2项以上,企业新增经济效益2000万元以上。

  8.新一代地铁车辆应急驾驶防碰撞系统

  开发独立于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的无线通信模块,完成车车、车地通信,实现在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失效,处于人工驾驶状态下,车辆间的识别和距离检测,并提示驾驶员实现车辆避碰功能。千公里测距精度达3.5米以上。项目完成时,实现示范运行,自主知识产权新增5项以上,企业新增经济效益3000万元以上。

  9.新一代车地一体化乘客信息系统(PIS)

  支持PIS系统与互联网实现跨界融合发展,研制具有自我诊断、远程监控、数据传输、监控摄录等智能化功能的终端和运营系统,研发基于分布式媒体播控方案的新一代体系架构,实现手机APP功能和数据推送,通过乘客大数据分析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项目完成时,实现产品产业化,自主知识产权新增5项以上,企业新增经济效益2000万元以上,培育杀手锏产品。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请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3.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产品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为准,财务报表做为附件一并提交;申报单位在申报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先支持完成时能够培育新的“杀手锏”产品、形成显著社会效应的项目;不支持同一单位同时多项申报。

  (二)项目资助经费

  1.每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为50—200万元。

  2.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资助资金时,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企业牵头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3.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资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申请资助资金额与市科委实际可能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请单位增加自筹资金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4.财政资助经费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

  (三)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况,查重后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视具体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1.项目内容查重: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查重:截至2017年9月底,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2017年度已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单位查重:截至2017年9月底,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新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和转制院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承担有科技小巨人领军培育重大项目的企业)。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未按要求执行计划项目年度检查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

  1.我市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项目,对于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和引领作用。

  2.成长快、竞争力强的企业申报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或能够形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重大创新产品开发项目。

  3.我市企业与国内高校和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4.能与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形成对接的项目。

  5.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的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

  6.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选库的企业及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需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login.do),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请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市科委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login.do),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已经注册的申请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可联系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请书后,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和

  “轨道交通”,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委。

  (四)申报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7月4日9点至8月8日17点,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部门两级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应显示为“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请人提前与申请单位及各局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以避免申报逾期导致申报无效(无局级主管部门,则由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形式审查

  项目形式审查时间为8月9日9点至8月22日17点。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形式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部门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形式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

  3.技术审查

  项目技术审查时间为8月23日9点至9月5日17点。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技术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部门两级审核及形式审查。如果项目通过技术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技术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对于技术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委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纸质材料受理

  对于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项目,请在线打印并报送《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七份(申请人、申请单位签章并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完成纸质材料受理后,市科委将组织会议(答辩)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未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项目,一律不参加会议评审。

  受理时间:2017年9月6日—8日

  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219室,邮编:300203,电话:58792815,传真:58792799)

  四、相关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8日下午17点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或电子邮箱,具体如下:

序号

咨 询 内 容

咨询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箱

1

申报指南

高新处

段志刚

58832829

2

项目资金预算

条件财务处

张兵

58832932

3

R&D经费内部支出

统计中心

王江平

27181035

4

“科技报告”咨询

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统计中心

李光文

program@tstc.gov.cn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