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科技型企业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9 关键字: 阅读次数:14

摘要: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建瓯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构建我市由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构成的创新企业群体,现将我市省级科技型企业备案申报及更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和辅导本行政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福建省科技型企业。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基本信息变更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变更申报。
????3、符合条件需要申报及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只需填写福建省科技型企业备案申请书及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4、符合条件需要申报及更名的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1)《福建省科技型企业备案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涉及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涉及环境污染可能的行业,需提供《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或当地环保部门排放合格证明;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的证明材料(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从国家统计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的上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规模以下企业参照提供);
  ?如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没有达到10万元以上,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 ①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新药[械]证书;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在技术市场登记或福建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交易的技术合同,或产学研合作开发协议,或技术入股协议等);
   ②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及开展研发活动的证明材料: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文件、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研发机构人员名单、上年开展的研发项目的证明材料(立项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
 ? ③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检测报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体见:www.fjkjt.gov.cn网站中“专题专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下载/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含代码)]。企业填报产品所属技术领域,分类必须明确到三级;
 ? ④服务型企业的技术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50%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上一年度提供服务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
????5、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市属企业直接报市科技局。
????6、市科技局依据《备案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核。
????7、上报材料:福建省科技型企业备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福建省科技型企业汇总统计表;企业备案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工业科邮箱。(注:高新企业企业在填报时需提别注明;更名企业在填报时也需特别注明)。
????8、工作安排:务必于 2017年10月31日前上报至南平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工业科。联系人:李文雯,联系电话:8834365,邮箱:npkwgyk@163.com,地址:南平市人民路89号科技大楼6楼 工业科。

????附件: 
附件1:省科技型企业备案办法(2015年修订)
附件2:福建省科技型企业备案申请书
附件3-科技型企业汇总统计表
附件4: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23日